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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》执法检查

发布时间:2017 年 09 月 30 日 阅览:0 次

  9月29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带领执法检查组对《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 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专项规划、重点区域、县区规划、乡村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。李胜利一行先后察看了天桥区清雅居公租房、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、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以及商河县郊野公园、城市规划展馆、玉皇庙镇广场和玉南社区的规划建设情况,听取了天桥区政府、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和商河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《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》情况的汇报,并进行了座谈。
  李胜利强调,规划具有重要的引领、指导和约束作用。既要重视城乡规划的编制,更要重视城乡规划的落实。既要重视城乡建设,更要重视城乡管理。要做到“全”,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,包括县域,镇村、产业、交通、水利等体系规划,不能有明显遗漏;要做到“精”,结合实际,体现特色,注重前瞻性、指导性;要做到“高”,高起点定位、高标准设计、高质量建设、高水平管理;要做到“严”,严格落实,确保规划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变形,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、严肃性和连续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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