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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议人大代表应着力发挥的四个作用

发布时间:2017 年 12 月 29 日 阅览:0 次

作者:泗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陈富强

    2017年,是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,如何依法履行职责,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,践行“牢记党的宗旨,不负人民重托”的誓言,笔者认为,人大代表应努力做好四项工作,着力发挥四个作用。

    做好会议期间的工作,着力发挥参与决策的作用。根据宪法规定,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,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,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,参加行使国家权力。代表法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会议期间的工作,概括来说,就是行使审议权、选举权、表决权、建议权等,这些职权的有效行使,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基础。因此,会议期间,人大代表要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,依法参加选举和表决,围绕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积极建言献策,发表意见,不能做“哑巴代表”和“举手代表”,要以对国家、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,认真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,发挥好参与决策的作用。

    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,着力发挥监督推动作用。实践证明,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做好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和保障。因此,代表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,具体来说,一是要做责任型代表,履行监督职责。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、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,是闭会期间代表的主要职责。人大代表要对代表职务、代表使命,对人民重托怀有敬畏之心,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在参加视察、调研、执法检查等活动中,真实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,注意避免形式主义,不搞花架子,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说话、办事,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或者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意见,并主动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、想办法,监督有关问题的解决。二是做学习型代表,提高履职能力。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依法履职的系统学习,通过参加集体学习、座谈交流和个人自学,增强职务意识、责任意识,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,掌握人大工作业务知识。三是做调研型代表,积极建言献策。闭会期间,通过联系群众、参加代表活动,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加深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全面、真实的了解,切实感受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。代表才能在参会期间有的放矢,才能够审议好报告,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。

   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,着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,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有着最直接的感受。作为人民选举的使者,参加行使人大职权,人大代表就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,密切联系人民群众,在工作、生活和参加代表活动中注意了解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,及时向人大及有关国家机关反映,发挥下情上达的作用。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,人大代表能够经常性地参加履职活动,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,要结合本职工作,向群众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,特别是在参加人代会后,要及时将会议的有关报告、决议向群众进行宣传,依此加深群众对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了解,发挥上情下达的作用。

    立足本职建功立业,着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人大代表大多都有本职工作,做出过突出成绩,是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,得到了群众认可。因此,要立足岗位,做好本职工作,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、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,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,在人民群众中做表率,在各级人大开展的代表主题活动中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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