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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工作室就《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(草案)》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

发布时间:2017 年 11 月 07 日 阅览:0 次

    2017年10月24日-25日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《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初次审议。会后,法制工作室将草案发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,在市人大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布草案和说明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自10月30日—11月3日,法制工作室组织召开了八个方面的座谈会,分别听取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、政府有关部门、立法咨询员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、建筑垃圾运输企业、建筑垃圾消纳场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历城区、商河县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。常委会副主任、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延伟,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,委员冯威、霍建平参加部分座谈会,听取了对法规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。
    会后,法制工作室初步梳理出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200余条,涉及建筑垃圾的概念、分类、适用范围、管理体制、行政许可、收费、运输、消纳场建设、资源综合利用等40个方面。下一步,将带着这些问题组织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,为修改好法规打下良好基础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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